金融机构与市场监管部门共享企业信息
企业信息公示与金融信用挂钩
本报讯 笔者近日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区市场监管部门与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达成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依托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为金融机构开辟信息查询绿色通道。
今后,各金融机构在企业基本帐户年审、贷款审查等工作中,把企业信息公示的内容,如是否正常经营、有无违法行为等作为贷款审批、风险管控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举初步实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共享企业信息,扩大了年报数据的社会化应用,也为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迈出坚实步伐。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经营业主应抓紧如实申报年度报告,避免因工作疏漏而被“请进”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徐益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