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 1月29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耿建新,副主任郑雪龙、张建新、严曦、黄民新、方平、赵瑞慈出席。副区长曾有仙、邓荣海,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审查了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 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依法批准了衢江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并对会议相关议题开展询问,依法表决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耿建新强调,要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常委会作述职报告,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要求;要贯彻好新《环保法》,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区人大常委会将积极进行省市县联动专项监督,充分发挥代表和联络站作用,关注“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开展情况,保障新《环保法》顺利实施;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人代会筹备工作。距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还有一个月,时间紧、任务重。人代会上除审议传统报告之外,新增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项目,相应的各项组织保障任务也要更加严密;要分工抓好落实,确保人代会各项筹备工作任务到位;要强抓改进会风会纪,巩固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充分展现热情饱满的精神形象,为人代会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方成瑜 周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