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举行
本报讯 3月12日,我区开展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以增强群众维权保护意识,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上午8时30分,衢江东方广场上,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区质监局等部门和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摆摊设点,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现场大屏幕上播放新《食品安全法》知识动画短片,吸引不少市民驻足观看。
10时,来自部门、企业、学校等各领域的60余名志愿者开始环城宣传。自愿者们沿不同路线慢跑、骑行,以运动的方式向沿途市民宣传新《消法》,倡导绿色消费、低碳消费。
当晚,还举办了大篷车文艺演出、有奖知识竞赛、图片展等一系列活动,向市民发放消费者维权倡议书。 杨丹萍 柴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