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剿灭劣V类水体”销号验收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剿灭劣V类水体工作部署及要求,我区自我加压,提出“奋战100天,率先剿灭劣V类水体”目标任务,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区剿灭劣V类水体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我办组织开展了剿灭劣V类水体销号验收工作。樟潭街道、廿里镇、后溪镇、大洲镇、高家镇、莲花镇、全旺镇、上方镇、云溪乡等9个乡镇(街道)经过各乡镇(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已完成省级剿灭劣V类水体的工作任务。根据《衢江区剿灭劣V类水体挂号报结销号验收办法》,我办组织区水利、区环保等工作人员对上报销号的劣V类小微水体开展了复核工作。经过实地检查,上方镇、云溪乡、樟潭街道、廿里镇、后溪镇、大洲镇、高家镇、莲花镇、全旺镇等9个乡镇(街道)符合验收条件,完成销号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电话受理时间为8:30至16:30,受理电话:0570-3398543,电 子 邮 箱:372833736@qq.com。
衢江区“五四三”办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