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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户阻碍“创文”执法受处罚



  本报讯10月5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求真路整治沿街商户占道经营时,一商户阻碍执法队员执行公务被公安机关处以二百元罚款。
  当天下午16时左右,执法队员在求真路巡查沿街商户不文明经营现象时,发现位于求真路上的某一修车店门口摆放有废弃的水池。根据《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执法队员随即对该水池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但在执法队员依法将物品先行登记保存过程中,该修车店老板吕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多次冲至扣押车辆前抢夺物品,并做出了当场将物品砸碎的过激行为。“我们多次口头劝导无效后,为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大,就选择了报警。”执法队员姜保全说,在进行物品暂扣过程中,做到了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经派出所民警调查取证后,认定该修车店老板吕某有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吕某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吕某也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写下了悔过书,承诺今后绝不再犯。
  当前衢江区已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攻坚冲刺阶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标文明城市创建标准,集中抓住重点路段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做到以点带面、各个击破。仅国庆长假期间就对辖区内占道经营、违规洗车、污水乱流等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
  下步,对于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经营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徐婷 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