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首批绿色公益性岗位开展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区就业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衢江区在各乡镇村开发160个“绿色”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为具有衢江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女性年满40 周岁不足50 周岁、男性年满50 周岁不足60 周岁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并连续登记失业1 年以上的人员; 农村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农村退役士兵; 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残疾证》的农村残疾人员。其中,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除外。
绿色公益性岗位为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绿色公益性岗位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 元。
目前,首批绿色公益性岗位已正式上岗129人。
戚贾苡 钱家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