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挂失存单“复活”
近期,横路办事处宋塘尹村的尹某持一张1994年1月5日存入的500元存单来到全旺信用社取钱。当柜面工作人员将存单信息录入操作系统时,却并未查到相关数据信息,于是告知尹某:该存单很可能已挂失,并已重新补开。由于事隔多年,尹某已对该存单是否挂失补开毫无印象,坚持己见,要求信用社给予赔偿。
为了解事情的真相,全旺信用社对该存单的来龙去脉展开了调查。历经三个月,终于查到了被装订入1995年档案中的挂失申请书,申请时间为1994年3月5日。掌握有效信息后,该社立即与尹某沟通反馈,最终取得其理解与认同。
挂失存单“复活”事件反映出“挂失”行为并非一劳永逸,稍有疏忽,便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为防止存单再次“复活”,作为存单所有者,一旦存单遗失并补发后,应在家庭记账本上备注说明,也可将存单信息及时知会家人,尤其是中老年人,以避免旧存单现身后再次到银行提现的行为。作为金融机构,应将挂失申请书、登记簿分年限专箱长期保管,方便查询历年的档案,也确保在短时间内即找到佐证材料。
邱坤山 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