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两证合一”今起实行
新证有效期为5年 原证未过期仍可用
本报讯 今日起,我省正式启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停止发放。
实行“两证合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二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的具体要求。此举能够打破分段监管、分品种监管的旧格局,有效解决餐饮服务、食品流通等混合业态的许可问题。
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内容上较旧证更加全面,经营项目更加细化,并明确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和许可证签发人,监管责任更加明晰,便于社会监督。此外,新证下方还有二维码,扫描即可查询食品经营单位的许可信息。新证有效期由原证的3年调整为5年。
需要提醒的是,食品经营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期间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到期延续的,可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核发新证。
目前,我区新证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郑旻子 何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