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农业普查知识问答(二)
一、普查的总体目标与设计原则是什么?
总体目标:在普查内容上,立足农业,覆盖“三农”,全面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在普查方法上全面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
设计原则:突出创新性,保持可比性,标准一致性。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与时间是什么?
普查对象:1.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2.村民委员会,3.乡镇人民政府,4.遥感测量需要核实的地块。
三、普查行业范围:1.农作物种植业,2.林业,3.畜牧业,4.渔业,5.农林牧渔服务业。
四、普查标准时间是什么?
普查时点:2016年12月31日24时;
普查时期: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普查登记时间:2017年1月;
遥感测量时间:2015-2017年。
五、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普查表1.普通农业经营户普查表2.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3.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4.行政村普查表5.乡镇普查表,以普查代年报
6.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表(二)重点内容1.农业从业者情况2.土地流转情况3.新型经营主体情况4.农业现代化情况5.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情况6.粮食生产安全情况7.农产品销售与农村市场情况8.村级集体经济状况9.乡村治理情况10.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11.农民生活水平与方式12.贫困村与贫困户的分布情况六、普查方法有什么?
采用手持智能终端采集数据;应用遥感技术测量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推进联网直报在普查中的应用。
七、普查工作总体如何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5年6月-2016年10月;
(二)现场登记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5月;
(三)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17年3月-2017年12月;
(四)资料开发及工作总结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2月。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