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金凤
在建筑工地上,水泥和砂石必不可少。然而,它们在使用过程中最容易产生扬尘,对大气造成污染,也是引起雾霾天气的原因之一。降低建筑工地的扬尘问题是保护环境的重要工作。近日,笔者在区散装水泥办公室了解到,我区正在积极推广运用预拌砂浆,守护我区的碧水蓝天。
什么是预拌砂浆?
或许大家对砂浆有点陌生,简单来说,砂浆就是用黄沙、水泥等用水搅拌后,用于砌筑、抹面以及地面等工程,也就是毛坯房子看到的墙面体。
预拌砂浆是一种绿色环保节能建筑材料,是由水泥、砂以及所需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在搅拌站按一定比例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设备运输、使用的拌合物。
预拌砂浆有以下特点:品质稳。干粉砂浆和易性和保水性好,塑性收缩、干缩率较低,砌筑速度快,粘结强度高,灰缝饱满度和平整度优于传统砂浆。砌筑砂浆硬化后的弹性模量较低,适应变形的能力强,有利于墙体抗裂、抗渗,提高了砌体的耐候性。效率高。干粉砂浆生产、运输中物料消耗少,使用中方便快捷,施工中用料节省。现场加水搅拌即可使用,不受施工进度、使用量、时间的限制,如采用机械化喷涂的方式施工则更能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综效好。通过节约包装袋,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通过工业废弃物的再利用,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通过科学配制工业固体废弃物,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通过推行清洁化生产,有利于保护人居环境; 通过最新技术运用,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及施工效率。
施工现场不见尘土飞扬
对于建筑工地,人们的第一印象是尘土飞扬,建筑工人推着小车,在嘈杂的工地上来回搬运黄沙、砂浆。近日,记者走进市区吾悦广场一家预拌砂浆应用工地时,完全改变了传统建筑工地的印象。
工地内竖立着一个三层楼高的大型“倒立矿泉水瓶”,施工队长告诉记者,这就是贮备预拌砂浆的容器。
“以前,在施工工地现场,工人需要戴着口罩,然后一边筛选黄沙,一边掺和水泥等,现场搅拌,会产生很多的灰尘,噪音还大。但是预拌砂浆就不同,它主要有两个好处,第一,所有工序都是在工厂完成的,不会产生噪音跟粉尘污染。第二,它的所有配料是在生产车间按照精确的计量、充分混合均匀后而成,到了建筑现场可以按照比例加水,直接可用。不仅仅方便,省劳动力,更重要的是质量有保证。”施工队长说。
搅拌好的砂浆通过工程车运输到工地,直接导入这个容器内储存。什么时候需要用了,工人只要按动容器的开关,容器下口的管道,就会将预拌好的砂浆输送到施工楼层。
在施工楼层,记者看到墙体上有一个个凸出的小方块,施工队长告诉记者,这些方块是标准点。“预拌砂浆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直接喷涂式上墙。这些点就是厚度的标准,工人可以通过喷涂枪,直接喷涂上墙,这点是人工搅拌砂浆做不到的。而且人工上墙,最大的问题就是怕出现空鼓,开裂,脱落等问题,这也是目前建筑工地里面,最为头痛问题。工程返修率很高,后期维修成本也大,但是预拌砂浆的好处就是性能好,质量稳定。”施工队长介绍。
预拌砂浆有效治理扬尘
在我区已完工的安置小区———新屋里小区的建筑过程中,运用的全部是预拌砂浆,令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在施工过程中完全避免了飞尘满天的现象。
以往,搅拌砂浆这道工序是在工地现场进行操作的,不但扬尘,噪音大,而且施工效率低。最关键的是,它是目前建筑工地的主要扬尘来源,据统计,施工扬尘约占城区粉尘排放量的20%。
相比工地上现场搅拌,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使用的过程处于密闭状态,基本解决了水泥、砂石运输、堆放等搅拌和搬运过程中的粉尘扬尘问题。不仅如此,生产预拌砂浆过程利用如粉煤灰、矿渣、尾矿,有助于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减少 pm2.5和pm10,降低大气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助力我区打造现代田园城市。
法规推动运用预拌砂浆
鼓励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是法规要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告诉记者,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水泥作为高耗能产品,是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重点行业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调整和优化水泥产业结构,促进水泥生产、流通和使用的散装化,加快发展预拌砂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2015年,全省预拌砂浆使用量552.92万吨,同比提高40.68%。
同时,相关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指出: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我省人大2009年公布的《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市城区、县城区、开发区和有条件的镇建成区限期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以下简称“禁现”)等等。这些法律、法规,标志着国家、我省正式将发展预拌砂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另外,还规定对建设单位征收专项资金、对水泥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实行减免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广预拌砂浆的措施。
2012年11月,我市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精神,出台了《衢州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在规划部门划定的建成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2013年1月1日起,新立项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在廿里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新立项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2015年7月份,市商务局、住建局联合出台了《衢州市促进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实施办法》。
建立联动机制积极推广
目前,我区衢州商品混凝土公司可生产预拌砂浆,该砂浆生产线于2012年建成投产:产能为20万吨/年; 供应的产品有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和地面砂浆。近几年,据不完全统计,“禁现”区域内,砂浆的年使用量,大约在1万吨左右。
从预拌砂浆使用量来看,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了预拌砂浆使用量的稳步增长。今年,鑫泰干粉砂浆公司与衢州市鑫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作推广砂浆进家装,目前,衢江区鑫业晶典、望江苑、香格里拉、世纪锋尚、巨化怡水苑、西区月亮湾、枫丹白露、兴华东区等小区的十多个项目在使用,预拌砂浆进家装实际使用量约500多吨。
预拌砂浆的运用仍需要多方推动。区散装水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在积极制定各项政策,推动预拌砂浆在我区的运用。
建立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衢州市促进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项目业主、设计、审图、施工、监理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等各方相应职责和义务,规范了预拌砂浆生产、检测、使用各环节的要求,强调了相关的法律责任,为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提供了政策支撑。经信(商务)局负责对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管理工作,与住建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预拌砂浆生产和销售过程的监督检查,对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预拌砂浆使用率低于85%的,建设单位预缴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不予退还,直接转缴国库。
住建部门负责对建筑施工、监理、工程验收等环节使用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将预拌砂浆的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并将预拌砂浆使用情况列入各级标准化工地或绿色工地等标准化示范工地评比的审查内容。建设单位应向设计、施工单位明确提出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并将预拌砂浆列入工程预、决算;建筑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省等相关的技术规定,设计选用预拌砂浆,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使用预拌砂浆的品种和性能指标。审图机构应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时,依标准对使用预拌砂浆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使用预拌砂浆,配备专人负责预拌砂浆的配料放料,并按规定做好预拌砂浆的进场复验和试块检验工作。工程监理单位应将预拌砂浆使用情况列入日常监理内容,并做好记录。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住建局报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拌砂浆管理工作,从项目立项到竣工,全过程监督预拌砂浆的使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