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首批“剿灭劣V类水体”达标乡镇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剿灭劣V 类水体工作部署及要求,我区自我加压,提出“奋战100天,率先剿灭劣V类水体”目标任务,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区剿灭劣V类水体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我办组织开展了剿灭劣V类水体销号验收工作。峡川镇、太真乡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已基本完成剿灭劣V 类水体的工作任务。根据《衢江区剿灭劣V类水体挂号报结销号验收办法》,我办组织区水利、区环保等工作人员对上报销号的劣V类小微水体开展了复核工作。经过实地检查,峡川镇、太真乡2个乡镇符合验收条件,成为我区首批完成销号验收乡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30日,电话受理时间为8∶30至16∶30,受理电话:0570-3398543,电子邮箱:372833736@qq.com。
衢江区五四三办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