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中的身影温暖了我们的心......衢江区食用农产品放心指数(第......高家镇整治320国道沿线蓝色......衢江区食品安全典型案件通报护河行动盼鱼归我区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区人力社保局协同公安部门及时......市乌溪江水源保护局检察官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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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食品安全典型案件通报



  案例一: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违法事实2016年8月31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廿里镇陈某经营的雪糕批发店进行监督抽检,其中的特制白糖棒冰大肠杆菌、菌落总数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9月20日,执法人员将检测报告送达给当事人。据当事人供述,截至2016年9月20日,已销售特制白糖棒冰54箱,共获违法所得189元。
  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没收未销售的16箱特制白糖棒冰及违法所得189元,罚款伍万元整,上缴国库。
  点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此案涉案额和违法所得不多,但是罚款金额较大,充分体现了“四个最严”要求和《食品安全法》立法精神。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学法、守法,才能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