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衢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
近日,记者接到不少家长来电,咨询关于2019年孩子上小学和上初中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在2018年的最后几天,衢江区出台了《衢州市衢江区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的通知,本期教育版就为大家解析2019年衢江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
一、2019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一)城区小学招生学校
衢江区第一小学、衢江区第二小学、衢江区实验小学、衢州市东港小学(暂名)、衢江区第四小学、衢江区浮石小学
(二)2019年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对象
1.年满六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户籍(2018年4月30日前获得)在衢江区城区(含樟潭街道、东港街道和浮石街道,下同),需在衢江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2. 第一监护人持有衢江城区住宅房产,年满六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需在衢江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三)入学对象需具备条件1.常住居民子女:衢江城区户籍
2.持有衢江城区住宅房产者子女:户籍、第一监护人有效住宅房产证明(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2018年12月31日已在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2018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购房税务发票)、自建房土地证。要求报名房产6年内未安排有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
3.新城区建设城中村改造的拆迁户子女:户籍、拆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或有效住宅房产证明(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2018年12月31日已在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2018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购房税务发票)、自建房土地证、所在街道或单位证明。如自有房产则报名房产6年内未安排有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
4.安置点在城区的下山出库脱贫户子女:户籍、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证明、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证明。
5.其他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户籍、就读者本人或含就读随迁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浙江省居住证》(2019年4月30日前持有,就读者本人、第一监护人至少一方在衢江城区居住)、合法的劳动合同、市本级或衢江区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连续交满一年或以上)。
(2)外来经商创业者子女:户籍、就读者本人或含就读随迁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浙江省居住证》(2019年4月30日前持有,就读者本人、第一监护人至少一方在衢江城区居住)、监护人独立经营的营业执照(实体店与执照合一,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同一地址只能有一个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实体店)、相关完税证明。
(3)衢江籍在衢江城区务工人员子女:衢江区户籍、第一监护人在衢江城区务工合法的劳动合同、市本级或衢江区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连续交满一年或以上)、房屋租赁协议。
(4)衢江籍在衢江城区经商创业人员子女:衢江区户籍、第一监护人在衢江城区独立经营的营业执照(实体店与执照合一,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同一地址只能有一个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实体店)、相关完税证明、房屋租赁协议。
该条四类对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注意事项
1.2019年开始实行网上报名,须提供相关证件证号或上传电子材料,具体以报名平台说明为准。
2.家长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
3.适龄儿童必须与第一监护人同户。
二、2019年城区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一)城区初中招生学校
衢江区第一初中、衢江区实验中学、衢州市东港初中(暂名)
(二)2019年城区初中新生招生对象
1. 户籍(2018年4月30日前获得)在衢江区城区,需在衢江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第一监护人持有衢江城区住宅房产,子女需在衢江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三)入学对象需具备条件1.划片入学对象
(1)常住居民子女:衢江城区户籍。
(2)持有衢江城区住宅房产者子女:户籍、第一监护人有效住宅房产证明(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2018年12月31日已在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2018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购房税务发票)、自建房土地证。要求报名房产3年内未安排有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
(3)新城区建设城中村改造的拆迁户子女:户籍、拆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或有效住宅房产证明(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2018年12月31日已在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2018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购房税务发票)、自建房土地证、所在街道或单位证明。如自有房产则报名房产3年内未安排有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
(4)安置点在城区的下山出库脱贫户子女:户籍、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证明、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证明。
2.电脑随机分配入学对象
(1)主城区小学(指衢江一小、衢江二小、衢江实验小学)读满六年的非划片入学对象:户籍、在三所学校读满六年。
2024年及以后城区读满六年小学毕业生根据当年城区初中招生政策入学,不再列入电脑随机分配入学或其他形式的直升。
(2)户籍在云溪乡的小学毕业生:云溪户籍、小学毕业。
3.自愿选择入学对象
云溪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参加城区学校电脑随机分配到城区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到衢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就读。其他2018年规定的自愿选择学校入学的,待我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通过后,另行规定。
4.直升生
衢州市东港学校小学读满六年毕业生直升东港初中就读。
5.其他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户籍、就读者本人或含随迁就读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浙江省居住证》(2019年4月30日前持有,就读者本人、第一监护人至少一方在衢江区居住)、合法的劳动合同、市本级或衢江区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连续交满一年或以上)。
(2)外来经商创业者子女:户籍、就读者本人或含随迁就读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浙江省居住证》(2019年4月30日前持有,就读者本人、第一监护人至少一方在衢江区居住)、监护人独立经营的营业执照(实体店与执照合一,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同一地址只能有一个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实体店)、相关完税证明。
(3)衢江籍在衢江城区务工人员子女:衢江区户籍、第一监护人在衢江城区务工合法的劳动合同、市本级或衢江区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连续交满一年或以上)、房屋租赁协议。
(4)衢江籍在衢江城区经商创业人员子女:衢江区户籍、第一监护人在衢江城区独立经营的营业执照(实体店与执照合一,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同一地址只能有一个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实体店)、相关完税证明、房屋租赁协议。
该条四类对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衢江区以外小学毕业的报名对象,需提供加盖就读小学公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6.报名注意事项
(1)2019年开始实行网上报名,须提供相关证件证号或上传电子材料,具体以报名平台说明为准。
(2)家长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
(3)适龄少儿必须与第一监护人同户。
三、录取顺序与方法
1.录取顺序:户籍生(含下山出库脱贫户、直升生)———教育券生(详见《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关于推行高层次人才教育券制度的通知》衢江教[2018]56号)———购房户(含拆迁户)———初中电脑随机分配生———统筹生———其他
2.录取办法:
(1)户籍生、教育券生、购房户,按学区划片就近入学。
(2)初中符合自愿选择学校且选择城区初中就读的对象,按其符合规定的选择结果入学。
(3)初中电脑随机分配对象,按电脑随机分配确定的学校入学。
(4)统筹生。统筹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由衢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5)其他,其他对象的录取由衢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录取办法并确定录取结果。
本细则解释权属衢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于下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区内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