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一村民殴打创文工作人员被拘留
本报讯 日前,在大家如火如荼创建文明城市的时候,有人却压不住自己放肆的小情绪,最终因为“任性”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19岁的朱某某住在云溪乡集镇上,利用家门口的空地经营充电洗车的业务。广告灯箱违规安装、充电设备私拉乱接、洗车脏水随意排放、弄堂物品堆放杂乱……整个一创文反面典型,工作人员上门宣传相关政策并要求朱某某家立即进行整改。
朱某某在拆除灯箱过程中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对工作人员黄某进行殴打,致使黄某头部受伤。其他人见状连忙将两人拉开并报警。
由于朱某某的冲动行为,造成了工作人员受伤,并阻碍了创文工作的进行,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区公安局对朱某某采取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还有5天就要过20岁生日的朱某某只能在拘留所里度过这个难忘的生日了。签下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那一刻,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公安特别提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