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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矫正对象“消失”两年被收监



  本报讯 日前,我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汪某(女)在缓刑期间突然“消失”,未履行准时报到的法定义务,被抓获后收监。
  据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介绍,汪某是杜泽人,于2017年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缓刑考验期为2017年10月24日至2019年1月23日。汪某在接受社区矫正后于2017年11月8日就无故关机突然“消失”了,家人也不知道去向。通过调查仅有11月10日汪某的住宿记录,之后无任何线索。
  一个月后,区司法局依法提请法院撤销对汪某的缓刑部分,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同时上报区公安局进行网上追逃。
  今年11月20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接到区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得知汪某在广州被抓获,已在押回的路上。汪某被押回衢江后,在投送监狱的路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到,汪某因和丈夫离婚,就不管不顾离家出走了,以为被判了缓刑没有关系,没有在意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提醒。
  法律意识的淡薄,是造成汪某被收监的重要原因。工作人员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期间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还要在工作发生变动,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及时向司法所汇报。
  陈祝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