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一、参保范围和对象
(1)具有衢江区户籍(含持有居住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与衢江区户籍城乡居民有法定婚姻关系,在本区长期居住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筹集,以户为单位整户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除外)。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1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
免缴对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一、二级)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三、参保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2月20日。
四、待遇享受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1、已签约续保人员的办理。12月20日前在签约账户内存入足额的扣缴金额,扣缴成功后实现自动续保。
2、未签约新参保人员(含免缴对象)的办理。12月20日前持户口簿、身份证(婚嫁同时提供结婚证、长期居住本区的提供居住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村(城镇居民到户口所在乡镇)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待乡镇完成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后,及时前往衢江区范围内各信用联社网点签订医保代扣协议,在代扣账户内存入足额的扣缴金额,扣缴成功后实现参保。
六、其它
1、停保人员的办理。11月30日前持户口簿(或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村(城镇居民到户口所在乡镇)统一办理停保登记手续。
2、办理签约更正。因原签约账户的卡(存折)遗失等原因,原账户已经注销的,12月20日前前往衢江信用联社各网点更正签约账户。
3、咨询电话:
参保事项咨询电话(参保登记科):3838672 3838645
缴费到账咨询电话(征缴转移科):3838712 3838713
医疗待遇咨询电话(医保待遇科):3838845 3838846
衢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