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市委市政府“十条军规”工作不力典型事项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
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大整风行动,进一步严明市委市政府“十条军规”,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2018年以来执行“十条军规”工作不力的典型事项予以通报批评。
一、部分乡镇农民建房管控不力。6月15日至19日,区府办联合区督考办等部门,对全区各乡镇农民建房管控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从现场督查情况看,不同程度存在审批不严格、管控不到位的问题,造成部分村出现违规超建、未批先建、修缮超高等现象,普遍存在建房履约保证金缴纳不到位问题。如全旺镇虹峰村董承春户审批三层,实际建造四层;上方镇上龙村詹德全户审批面积125m2,实际建造141m2; 岭洋乡溪东村曾惠飞户危房修缮未按审批标准实施,审批面积139.1m2,实际建造161.1m2,超高50cm; 除廿里镇和周家乡以外,其余各乡镇建房履约保证金缴纳均未达5万元,其中上方镇上龙村农户仅收取5000元,李国成户目前在建两层未缴保证金,直至督查之后才补缴。属于典型的“不具体,抓而不实、抓而不紧”问题。
为此,给予全旺镇、上方镇、岭洋乡通报批评1次。
二、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有所反弹。2018年1月底,上方镇、樟潭平塘两个临时治超点投入使用以来,前期工作成效显著、整治力度突出,衢江治超模式在全市范围被复制推广,但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有所反弹。6月22日,区政府督查室赴樟潭平塘治超点督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看,存在值班组长不到位、交警执勤信息与治超点上脱节等问题。特别是近期发现上方镇立模新村临时货车停车点,部分货车存在不同程度栏板加高的情况,反弹现象严重。属于典型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为此,给予区交警大队、区公路管理局通报批评1次。
三、城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不力,影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有一个,一定有衢江的贡献;文明城市少一个,一定不是衢江的原因。振兴中路作为城区主干道,改造提升进展十分缓慢,城区大货车乱停放现象严重,极大影响城市形象。振兴中路改造项目列入2017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7年计划完成路面改造,截至目前,该项目仍处于全段封闭施工阶段,工程进度严重滞后;针对城区大货车乱停放问题,区政府1月17日下发交办单,要求开展城区大货车停车行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整治大货车乱停、乱开等现象。6月28日,区政府督查室对大货车乱停放问题进行现场督查,发现大货车停车场内无任何车辆停放,但城区部分道路两侧,大货车乱停乱放现象却依然严重。属于典型的“不具体,抓而不实、抓而不紧”问题。
为此,给予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通报批评1次。
四、缪家幼儿园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缪家幼儿园项目为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列入2017年省教育厅幼儿园扩容工程,要求2017年底前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完成。区政府领导多次协调项目推进问题,多次现场督查项目进展,要求业主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加快进度,最终项目于2017年底勉强开工。业主单位在区领导及市、区政府督查室多次督查提醒后,仍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原计划5月底完成房屋主体结构,截至目前仅完成基础工程,进度严重滞后,项目按期完工难度较大。属于典型的“不具体,抓而不实、抓而不紧”问题。
为此,给予区建投公司通报批评1次。
五、区服务业办申报浙江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工作不到位。5月底公布的《2018年浙江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中衢州地区除衢江区外,其余5个县(市、区)均有项目列入其中。经调查,区服务业办作为责任单位,对申报工作重视不够,在预知申报政策的情况下,未提前做好功课,工作瞻前顾后、不敢担当,导致基本符合要求项目不敢申报; 对政策把握不准,2018年全区服务业重点实施项目共65个,经过筛查仅推荐2个项目,未提出备选方案; 对接成效不够明显,虽然与省、市服务业处多次对接,但仍未提出有效解决方案,也未向分管区领导汇报,导致我区服务业重点项目最终未被列入省计划。属于典型的“不具体,抓而不实、抓而不紧”问题。
为此,给予区服务业办通报批评1次。
六、廿里镇后底山垦造水田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廿里镇后底山垦造水田项目为2017年“树正气、打歪风”拔钉清障专项行动交办的农业农村十大难点问题之一,原定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区级验收申报工作。区政府督查室于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6月4日每周进行专项通报。截至目前,廿里镇仍未完成区级验收,土地整治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属于典型的“不具体,抓而不实、抓而不紧”问题。
为此,给予廿里镇通报批评1次。
七、龙溪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进度严重滞后。龙溪安置小区项目列入2018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原定于4月开工建设。1月17日,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区督考办、区重点办赴区移民办督查项目进度。2018年4月20日,区政府督查室赴廿里镇进行现场督查。截至6月底仍处于初步设计和组织招投标阶段,前期工作进展滞后,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开工。属于典型的“不担当”“不主动”问题。
为此,给予区移民办通报批评1次。
“十条军规”,是市委市政府明确要遵循的准则,也是大整风“十大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军规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做好自查自纠,真正在大整风行动中改作风、转作风、正作风。请上述被通报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区府办0728办公室、区督考办0905办公室。
中共衢江区委办公室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