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市委市政府“十条军规......关于执行市委市政府“十条军规......关于表彰城中村改造四期先进集......关于给予区国土局等单位和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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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区国土局等单位和何亚明等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
  各部门、各单位:
  自城中村改造四期启动以来,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会同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上下联动、合力攻坚,40天签约期内,全面完成820户被征收户100%签约,再次创造了重大项目推进新“衢江速度”。为表彰先进,根据《公务员法》、《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和《衢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区国土局等8家单位和何亚明等33名个人记功、嘉奖。
  一、集体奖励(一)记三等功
  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城改办)、樟潭街道(二)嘉奖区人大机关、区综合执法局、区规划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监管办
  二、个人奖励(一)记三等功何亚明(区国土局)、饶根良(区人大机关)、徐强才(区监管办)、吕强(区府办)、柴锡根(区城改办)、余建刚(樟潭街道)、周锡祥(樟潭街道)
  (二)嘉奖杜青云(灰坪乡)、周土仙(樟潭街道)、黄友苏(云溪乡)、方雪平(峡川镇)、蓝宏俊(樟潭街道)、徐小明(樟潭街道)、汪利康(后溪镇)、杨水云(大洲镇)、汤立群(黄坛口乡)、陈建康(区人力社保局)、胡炳华(大洲镇)、余志勇(区就业局)、刘荣富(区教育局)、徐洁(樟潭街道)、吾伟(湖南镇)、雷义(莲花镇)、汪刘平(樟潭街道)、李东(全旺镇)、王谦(区残联)、尹国强(区生态办)、余伟明(区政协机关)、黄守华(樟潭街道)、留勇(杜泽镇)、蓝传雄(衢江经济开发区)、俞抗抗(周家乡)、徐婷(区新闻中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各乡镇(办事处)、区级各单位要以榜样为镜,向先进看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推动我区“四个一”和康养城建设、奋力打造乡村振兴先行先试区作出新的贡献。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