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15)整改工作情况的公示
反馈问题:衢州市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有所下降,林地占用情况较为突出,占用林地违法行为时有发生。2013年至2015年,经林业部门审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1455.35公顷,林地恢复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目标:构建我区森林资源监管全覆盖体系,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及时发现、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各项制度,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实现我区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双增长目标。
整改措施:
1.通过绿化造林补充林地。通过迹地更新、人工造林、森林城镇创建等有效手段补充林地面积,以保证林地保有量的增长目标实现。今年力争完成造林600亩,迹地更新300亩,其中珍贵树种750亩;森林城镇创建新增林地面积200亩;“一村万树”行动新植片林1000亩。
2.强化林地管理职能。严把林地审核审批关,对确实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在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且尽量少占林地的前提下,按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给予审核上报或审批。加强检查监督,预防少批多占林地现象的发生; 同时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3.促进森林蓄积持续提升。森林采伐坚持实行限额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逐年减少森林消耗量; 开展森林抚育提质行动,大力培育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继续实施彩色健康林建设,提高林分质量和单位蓄积量。今年力争完成彩色健康林建设(低效林补植)面积850亩。
4.强化依法治林。组织开展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查处非法占有林地等涉林违法行为。加强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的防控,深入推进森林消防“引水灭火”工程建设,加大病虫监测、检疫、防治力度,确保森林资源的稳定增长、维护生态安全。
整改完成情况:
1.通过绿化造林补充林地。根据2013年至2015年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情况,区财政设立“一村万树”行动财政专项,并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综合治理、珍贵树种造林补助等项目资金,以创建“一村万树”示范村为抓手,以珍贵树种造林、彩色健康森林建设为重点,持续加快植树造林步伐,全面落实林地植被异地恢复措施。完成人工造林626亩,迹地更新315亩,新植珍贵树种基地730亩;高标准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82个,种植珍贵树种85.6万株,面积2800亩,其中片林1800亩。
2.强化林地管理职能。相继开展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暨林地变更调查、森林督查、涉林垦造耕地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十个不准”规定,切实加强对垦造耕地等使用林地项目的审核监管,科学安排林地定额使用计划,对确实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在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且尽量少占林地的前提下,按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给予审核上报或审批,切实保障重大项目使用林地。不断健全林地使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检查监督,预防少批多占林地现象的发生。
3.促进森林蓄积持续提升。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规范和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每年发证数量和实际采伐均严格控制在年度限额采伐指标之内,并实现逐年递减。组织开展森林抚育提质行动,将抚育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大力培育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发展以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继续实施彩色健康林建设,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和单位蓄积量,建成彩色健康森林850亩。积极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对全区百年以上古树名木4079株、古树群39处,逐一挂牌保护;将全区38株古树名木列为2018年保护对象,严格按照“一树一策”要求,对需采取保护措施的一级古树和亟需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的古树名木进行抢救复壮,确保古树名木健康生长。共完成抢救复壮古树名木188余株、古树群2处。
4.强化依法治林。在区森林公安局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由区检察院常年派驻检察官,建立警检合作办案机制。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森林公安局与检察官办公室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关于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通告》,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有效衔接,促进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工作高效开展。相继组织开展“绿剑2018”“雷霆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各类森林刑事案件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移送起诉4起;受理林业治安、行政案件44起,办结44起,行政处罚44人次; 收缴木材150立方米,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0万元。创新建立涉林刑事案件生态修复机制,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对破坏森林以及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根据第三方生态监测机构出具的生态修复意见书,责令被告人通过种植树木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2018年,责令实施生态修复工程3起。
公示期为2019年6月25日至7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地址: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大楼。
联系电话:0570-2933190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