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
听取并原则通过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等事项
本报讯 12月22日,区长赖瑞洪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衢江区农村村民违法建筑处理工作指导意见(送审稿)》、《衢江区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送审稿)》。
副区长吾东明、袁亚平、曾有仙、巫建民、荣忠光、李永伟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曦,区政协副主席夏海涛,区委办、区人武部负责人应邀参加。
会议认为,做好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符合省委工作要求,对于推进机构整合,规范机构设置,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兼具地域特色的政府组织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原则通过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审核。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农村村民违法建筑处理工作指导意见,对于防控和治理违法建筑,有效推进长效管理,创建“无违建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原则同意《衢江区农村村民违法建筑处理工作指导意见(送审稿)》,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三改一拆办”同意后下发实施。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同意《衢江区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送审稿)》。会议认为,制定出台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提高建房审批效率,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 周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