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通过省级认定
本报讯近日,经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检查验收,认定淳安县等11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萧山区南阳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等26个示范区为第三批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杭州千岛湖金溢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25家企业为第四批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我区全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被认定为第三批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面积5000亩,林氏精品西瓜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第四批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
目前,我区共有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2个。郑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