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司法为民
我区两名基层法庭庭长获全国先进
近日,记者从区人民法院获悉,我区法院廿里法庭庭长朱贤红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杜泽法庭庭长吴宏斌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两名基层法官均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同时,杜泽法庭和廿里法庭分别获得“省级模范五好法庭”荣誉称号。两名基层法官扎根基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为群众办实事。
青春无悔献法庭
1996年,朱贤红大学毕业来到法院,一干就是18年。18年来,他走遍衢江区各个乡镇农村,调解纠纷、伸张正义、传播法律。自2000年至2014年,朱贤红共办理案件2210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1437件,调撤率65.02%,用行动展现一名脚踏实地、为和谐奉献青春的优秀基层法官形象。
和朱贤红一样,吴宏斌也将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群众。自1994年大学毕业投身法律工作,吴宏斌从书记员到能独立办案的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履行管理职责的副庭长、庭长,21年间,他始终视庭为家,无怨无悔。
吴宏斌在谈到法庭工作时说:“法庭工作虽然辛苦,有时也会遭遇不理解,但是每当看到当事人高兴地离开法庭,我就很欣慰,很知足。”这也正是两名法官不断奉献的动力。
一心为民促和谐
基层法庭处理的大多是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纠纷,然而这家长里短的小事处理不好,也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3年,龙游县龙洲街道曹家村的15岁男孩小曾来到廿里法庭起诉6年不见的母亲胡某,朱贤红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较好地处理好案件,还唤醒小曾妈妈的良知,督促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让母子俩重新找回了亲情,同时教育了村民群众。此案的悉心办理备受各大媒体关注,2013年11月19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摄制组,专程来我区采访拍摄案情故事。朱贤红更走进了央视《社会与法》栏目直播间,与主持人交流案件发生的原因,畅谈办案感受和为小曾寻找母爱的初衷。在时长35分钟的节目中,全国观众都看到了我区法官一心为民、人性执法的良好形象。《社会与法》栏目主持人赞赏道:办理案件不是就事论事,而是以社会和谐稳定为已任; 不是铁面办案,而是以柔情似水的情感化怨恨于无形,体现了人民法官的博大胸怀。
除了办案的尽心尽责,两位庭长还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在审判方式上,提出了建立健全固定巡回和流动巡回相结合的巡回审理制度。在地处偏远的乡镇,又设立了多个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并实行定点、定时、定员的“三定”工作制度。同时,针对外地当事人、外出务工人员,他们适时开启“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和“假日法庭”,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
杜泽法庭针对信用社与法庭相距较远,当事人缴纳诉讼费须从法庭与信用社之间来回奔波,携带现金存在安全风险等情况,主动与信用社和财政局联系,在法庭专门设立了缴纳诉讼费用的POS机,有了该POS机,当事人只需在法庭就可以办理诉讼费用的缴纳手续。
司法建议保稳定
为了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近三年来,杜泽法庭和廿里法庭先后深入乡村、企业和学校开展普法宣传40多次,发放有关法律宣传资料2300多份,为群众现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260多个。
在一次走访办案过程中,廿里法庭在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发现,农村建房坠落事故多发,多由于事前未保险,案发后,受害人得不到赔偿,引起缠访闹访上访。法庭通过相关调研,以法院的名义向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建房保险的司法建议,该建议很快就被采纳了。2014年2月以来,我区正式开展农村建房保险试点工作,坚持低保费、广覆盖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保险机制,利用保险服务及时到位的理赔,减轻农民的赔付压力。
杜泽法庭在办理信贷案件中发现,90%以上的被告(借款人)都在借款之后下落不明,导致法律文书送达困难,开庭、结案、执行旷日持久(原告从起诉到申请执行要经过公告期,举证期,上诉期,自动履行期,耗时至少160天),严重影响审判效率,也影响金融部门的正常收贷。为此,法庭经过调研分析后,以法院名义向衢江农信联社建议将《送达地址确认书》(把借款人包括担保人的送达地址、送达方式以书面形式先行确定下来)作为签订农村信贷合同的前置条件,借款人借款时必须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在确认书上作出承诺。
衢江农信联社采纳了建议,并于2012年12月在全区推行上述做法。实行《送达地址确认书》后,每一个金融借贷案件只要45天就可以进入执行程序,对被执行的老赖实施网上布控,压缩老赖“逍遥”时间至少115天。此举有力提升了审判效率和司法威慑力,也为金融部门收贷添上一臂之力。
自《送达地址确认书》推出以来,衢江农信联社先后有152件金融借贷案件因此受惠被快速送达,涉案金额3681万元,并全部进入执行程序,涉案老赖被衢江法院列入网上布控,他们的出行及消费将被严格监控。
徐婷 钱俊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