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第28次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衢江区政府向 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等
本报讯7月4日下午,区长赖瑞洪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衢江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计划工作汇报。
副区长吾东明、袁亚平、童土善、曾有仙、邓荣海、陈轶人、叶挺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新,区政协副主席夏海涛,区人武部、区委办负责人应邀参加。
会议指出,《办法》 及指导目录的制定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社会领域改革,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政府财政预算,促进专款专用的必要举措。前期,我区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区情,着手制定《办法》和指导目录。相关部门在指导目录中增添了非公立学校基建、公立医院基建等7个项目,以更好促进《办法》出台及民生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有序协调,稳妥推进《办法》的完善和落地,同时,要认真处理好职能与服务的关系,积极履行政府服务职能,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服庸政、懒政、怠政等不作为现象,拒当甩手掌柜。
会议强调,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保障我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家园的坚强法治保障。司法部门要前瞻政策、认真研究、创新举措,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事项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普法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相关部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致力培养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公民,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吴伟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