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3)整改工作情况的公示
反馈问题:石灰钙、竹木加工、门业等地方特色产业整体发展不高,污染防治水平较低,“低小散”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整改目标:深入开展“四无”企业(作坊)三年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整治“低小散”企业(作坊)500家以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整改措施:(一)巩固提升“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成果。在2017年完成“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242家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竹木加工、豆腐作坊等“四无”企业整治,对于整改无望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关停,符合条件的搬迁入园,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通过推磨式、不间断的动态管控,有效遏制低小散企业的死灰复燃,巩固工作成效,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整治,基本消除“四无”企业(作坊)。(二)深化钙产业整治行动后续治理工作。在近几年关停192家各类钙企业基础上,对于整治提升和重组新建的钙企业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新项目综合验收标准,新上项目必须做到“环评、安评和能评”符合国家产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大辖区内钙类企业、矿山企业的检查力度,建立一企一档台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防止污染反弹。
整改完成情况:截止到2019年11月底,全区完成“低小散”企业整治482家,关停各类钙企业192家(包含灰坪乡2家),合计共完成674家的整改提升工作。
(一)持续推进“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专项行动,提升整治成效。我区“低小散”企业(作坊)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扎实,成效显著。2017年完成“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242家、关停上方钙企业192家,2018年完成“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129家,2019年截至11月,完成整治“低小散”企业(作坊)111家。自2017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低小散”企业(作坊)三年整治行动以来,我区共计完成674家“低小散”企业(作坊)的整治提升工作,超额完成了整治任务。同时,针对已整治完成的“低小散”企业(作坊),我区通过动态管控,防止死灰复燃,巩固了工作成效。
(二)巩固上方钙产业整治成果,规范重组钙生产企业的综合管理。1、持续推进上方钙产业整治工作。上方15家企业重组保留生产的钙企业已全部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加强了保留企业的跟踪管理,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强化日常巡查,倒逼企业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2、深化生态环境治理。出台《钙产业土地复垦利用政策》,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完成上方钙产业整治关停的190家钙企业土地综合整治工作。190家关停钙企业中,75家石灰窑企业已全面完成覆土复绿工作,115家各钙类企业,其中57家企业土地用于盘活上方工业功能区用地,58家列为上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全部完成土地复垦。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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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