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文化经营单位 获奖励与扶持资金
本报讯 近日,经区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经市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我区11家文化经营单位获得92.49万元的文化产业政策奖励与扶持资金。
本年度奖励与扶持的文化经营单位主要涉及工艺美术品制造、群众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艺团体服务等门类; 奖励与扶持的内容包括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非遗的研发、民营剧团的设立与对外演出、民办文化场馆的建设与对外开放等。
自2012年我区开始实施文化产业补助,截至目前,共兑现奖励与扶持资金162.39万元。 何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