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这个山区乡可在家门口办成......老赖,有钱还错地方是要坐牢的女生捡到一部手机却害了自家男......区人民检察院重拳打击虚假诉讼樟潭派出所民警主动上门为困难......周家乡快速调处一起邻里之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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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有钱还错地方是要坐牢的



  老赖,即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叶某因担保成为被执行人,法院催促他执行,他认为自己只签了个字,不是借款人,视执行为儿戏,还按揭买房,有钱还错了地方,结果碰上了“高压线”。前不久,衢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叶某提起了公诉,衢江区人民法院以同罪判处叶某拘役三个月,现判决已生效。
  叶某系衢江区人,曾在衢州某企业做钢材销售员,期间认识了开店销售钢材的老板武某(宁波人),2012年叶某作为销售员向某机械公司老总温某提供了一批钢材,温某因资金紧张,要求暂欠货款,还问叶某能不能帮其融点资。叶某拿不到温某的货款,业务提成奖就要泡汤,于是他想到了实力不菲的宁波老板武某,想让温某从武某这里借钱,以支付自己的货款。并把温某介绍给了武某,最后促成了温某和某家纺公司老总杜某两人向武某借钱的事宜。
  武某分三次向温某、杜某两人共放贷130万元,武某为了保障借款,三份借条上除了有温某的机械公司、杜某的家纺公司财产作担保外,还让叶某个人也在借条上签字担保。开始几个月,温某能够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但之后,因公司经营亏损而倒闭,公司厂房设备经拍卖的款项全部偿还了银行贷款,无力归还对武某的欠款。武某几经催款无果后,向宁波市江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温某、杜某还有担保人归还借款及其利息。2013年11月,江东法院作出判决,由被告温某、杜某偿还原告武某借款130万元及其利息……被告叶某作为担保人对13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因叶某等人不履行判决,武某于2013年12月向江东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均在衢江区,2014年江东法院委托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区人民法院受托后向被执行人叶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叶某履行江东法院的生效判决,支付130万元的担保债务。叶某接到通知后叫穷叹苦,表示自己没有能力执行。
  谁知,2015年11月叶某瞒着执行人员,在柯城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包含地下车库,总价98.8万元。
  叶某的举动并未逃过执行人员的火眼金睛,区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后,依法查封了叶某的这套房产。接下来,公安介入了侦查,叶某供述:我目前收入每年10万元左右,除生活开支外,主要用于归还房贷。
  前不久,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叶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叶某向廖某、蔡某分别借款26万元、18万元,其中38.8万元用于支付房子首付,剩余5.2万元用于支付钢材货款,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贷款60万元。在借款后,叶某已归还蔡某1万元,归还廖某4.45万元。2015年11月10日至2018年6月21日,叶某共归还购房按揭贷款31期,共计142447.61元。
  2018年2月15日,叶某归还武某1万元。案发后,叶某与武某达成还款协议,现已归还武某30万元,获得武某的谅解。
  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在并未与申请执行人武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其将收入优先归还未经诉讼的其他债务,属于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情形,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及已归还申请人部分款项,得到申请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了开头的一审判决。
  以案说法:
  告我的,让我难堪,我有钱也不还!时下,许多债务人就存在着这种斗气心理,但这是错误的,也是很危险的。作为债务人特别是被执行人应当清楚,对经法律程序确定的债务,尤其是经法院执行立案的债务,务必高度重视,一有钱就必须优先偿还,否则,就有可能像本案的叶某那样,有钱还错地方,结果被判刑坐牢。 钱俊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