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乡快速调处一起邻里之间损害赔偿纠纷
本报讯 春天,正是春笋“出土”的好时节,周家乡就发生了一起春笋引发的邻里纠纷。
近日,家住周家乡诚后村的村民李某在回家的途中看到一片土地上正好长着一棵竹笋,想都没想就把它挖回了家。这一幕,正好被这片土地的主人余某的妻子看到了。等余某晚上下班到家,妻子便将李某白天到自个儿家土地上挖了笋的事情告诉了他。余某一听,气不打一处来:“怎么可以一个招呼都不打,就到我的地盘上挖笋呢,这不是偷吗?”当即就去了李某家,不管三七二十一,挥起拳头就向李某打去,致其面部受伤。
杜泽派出所民警孙超俊、曾庆满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初步调解协议。
4月12日上午10时,周家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杜泽派出所就李某和余某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所涉及的具体赔偿费用开展调解,得益于村网格员朱银祥前期对双方当事人做的大量的思想工作,调解进行地非常顺利。12时,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了调解协议,余某同意赔偿李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捌仟元整,并在调解现场向李某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双方握手言和。 王虹丹